问道名校求卓越 修己逐光谋新篇——聊城二中赴魏县一中观摩学习

‍为学习借鉴名校的优秀经验,提高教育管理效能,推动聊城二中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,3月29日至3月30日,党委副书记、校长董云鹤带领党委领导班子、部分中层领导及骨干教师赴魏县第一中学参加“全国县域普通高

以学促干强本领 蓄势赋能促执行——聊城二中学区中层干部专题培训会

为深入落实东昌府区教育质量提升攻坚年会议精神,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队伍素质,增强中层干部的执行力和管理能力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发展,3月17日,聊城二中学区中层干部专题培训会在求索楼报告厅召开

​巾帼砥砺践初心 芳华绽放启新程——聊城二中隆重召开纪念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

春晖拾趣三月八,芳菲悦动巾帼花。2024年3月7日下午四时,聊城二中隆重召开纪念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。学校党委班子成员、受表彰老师、部分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。会议由聊城二中党委委员、副校长刘玉华

聚精会神抓质量 一心一意谋发展 —— 聊城二中召开2024年春季开学全体教职工大会

人勤春来早,奋斗正当时。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2024年2月22日上午,聊城二中召开2024年春季开学全体教职工大会。党委委员、副校长刘玉华主持会议。大会分为期末考试成绩分析

致敬芳华 赓续薪火—— 聊城二中隆重举行退休教师荣退仪式

丹心育桃李,岁月染芳华。为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,切实增强退休教师的荣誉感、归属感和幸福感,充分发挥老教师的榜样引领作用,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1月30日下午,聊城二中为2023年下半年退休

逐梦致青春 聚力向未来——聊城二中隆重举行2024新年联欢晚会

卯兔喜笑去,福龙腾空来。 回首癸卯展画卷,放眼甲辰谱新篇。 五洲四海同欢乐,美美与共庆华章。春回大地百花艳,节至人间万象新。2023年12月29日晚7点,聊城二中“逐梦致青春 聚力向未来

盛世喜迎二十大 培根铸魂育新人——聊城二中隆重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

春华秋实,又一年滋兰树蕙;教书育人,再一季桃李芳菲。2022年9月9日下午,聊城二中在惜谷楼礼堂隆重举行教师节表彰大会。聊城二中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教职工和部分学生参加大会,会议由聊城二中党委副书记董云

尽职担当 再创辉煌——聊城二中隆重举行2021年教师节庆祝大会

师道闪耀,薪火相传。2021年9月10日是第37个教师节,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在惜谷楼礼堂隆重举行聊城二中2021年教师节庆祝大会。聊城二中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教职工、部分学生代表出席大会,会议由聊城二中党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党团活动 > 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团员处分条例

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团员处分条例

2015年03月12日 10:16:08 访问量:15072

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团员处分条例
 

 为了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,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,严肃团的纪律,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,推动学风、校风建设,促进教学评价工作顺利进行,现制定处分细则如下:
  
  第1条 处分原则
  
 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对团员违纪的行为,应当以事实为依据,以团章、校规、校纪为准绳,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,区别不同情况,恰当地予以处理。坚持公正公开、惩前毖后的原则。处理违纪的团员,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,做到宽严相济。
  
  第2条 处分种类
  
  对违反法律、团纪、校纪校规的团员,应以事实为依据,根据性质不同、情节轻重及本人认识态度,给予相应的团内纪律处分。处分分为:⑴警告;⑵严重警告;⑶撤销团内职务;⑷留团察看;⑸开除团籍。
  
  
第3条 处分标准
  
  ㈠有以下情况之一,给予警告处分。
  
  1、团员常规检查、团课、团活动不佩戴团徽三次,不遵守纪律,大声喧哗。
  
  2、团员故意破坏公共财务,造成损失轻微的;
  
  3、有不礼貌行为,经教育不改者。
  
  4、团员无故迟到5次或早退3次或旷课2节者。
  
  5、团员因违纪而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处分者。
  
  ㈡有以下情况之一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(团干部同时撤销团内职务)。
  
  1、团员因违纪而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。
  
  2、团员故意破坏公共财务,造成损失50元以上者。
  
  3、团员在课堂、会场等公共场合起哄,妨碍正常教育教学、生活秩序,情节较轻者。
  
  4、团员以“劝架”为名,偏担一方,促使打架斗殴事态发展,并产生后果者。
  
  5、团员无故迟到10次或早退5次或旷课7节者。
  
  6、团干部不组织团员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,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不负责任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撤销团内职务。
  
  7、团干部因违纪而受到学校警告(含警告)以上处分者,一律撤销团内职务,并按上述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团内纪律处分。
  
  ㈢有以下情况之一,给予留团察看处分。
  
  1、团员因违纪而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。
  
  2、团员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3次以上者(含3次);无故不交团费3个月者。
  
  3、团员旷课节数超过14节(即二天课时)者。
  
  4、团员肇事和策划,参与打架,提供凶器者。
  
  5、团员考试作弊者。
  
  6、团员辱骂和威吓教职工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。
  
  7、团员偷窃、诈骗集体或私人财物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。
  
  8、团员酗酒、吸咽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  
  9、团员男女生交往不当,造成一定影响的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  
  ㈣有以下情况之一,给予开除团籍处分。
  
  1、凡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以上(含6个月)未接转,团证12个月未注册者。
  
  2、团员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5次以上者(含5次);无故不交团费6个月者。
  
  3、团员因违纪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,一律给予开除团籍处分。
  
  第4条 处分权限
  
  (1)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团内职务处分,由校团委审批。
  
  (2)留团察看、开除团籍处分,由校团委审阅并上报,经校党委审批。
  
  第5条 几点说明
  
  1、团员处分期为六个月或一年。除开除团籍外,其余处分期满的团员,各方面表现良好,可以向校团委提出撤消处分的申请。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同学一年后,各方面表现良好可重新提出入团申请。
  
  2、在处分期的团员,再次违反规定者,加重一级处分。
  
  3、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,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。留团察看期满,改正了错误的,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权利;坚持不改的,应当开除团籍。
  
  4、对违纪团员、团干部的处分要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程序,必须由本人填写团员错误处分呈报表,团支部大会讨论,报校团委批准,处分的决议存入本人档案。
  
  5、团员受到团纪处分者,当年没有团内评优资格。对违纪团员包庇、隐瞒的团干部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撤销其团内职务。
  
  望各团总支、团支部严格掌握标准和程序,加强团籍管理工作,做到及时、准确上报情况,确保团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
  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
  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9月

编辑:教育网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山东聊城第二中学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山东聊城第二中学
地址:山东聊城陈庄路6号 电话:0635-8531012
公交路线:从长途汽车站乘坐13路到聊城二中下车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鲁ICP备17023928号-1
联系地址: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6号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